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NM*** | 2024-07-08 | 不按導(dǎo)向車道行駛 | 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