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9F*** | 2024-11-10 | 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