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T8*** | 2024-10-20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駕駛人雖在現(xiàn)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