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7***1 | 2024-11-20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7***2 | 2024-09-18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7***2 | 2024-08-2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6***7 | 2024-10-1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9***9 | 2024-12-21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9***9 | 2024-11-23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1***5 | 2024-06-2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遼A·1***5 | 2024-07-0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