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CV3*** | 2024-11-25 |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guī)定車速5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魯CZE*** | 2024-10-29 | 未知 | 未知 | |
魯CG3*** | 2024-08-17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