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09*** | 2024-11-2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 | 1500 | 1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