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EM7*** | 2024-11-14 |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贛E66*** | 2024-10-29 |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贛EN1*** | 2024-07-10 |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粵B7L*** | 2024-11-09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