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A1*** | 2024-09-2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