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26*** | 2024-08-2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碾娮訑z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