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73*** | 2024-07-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