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37*** | 2024-10-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浙G37***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