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26*** | 2024-12-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A98***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