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DKA*** | 2024-11-2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