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桂D67*** | 2024-07-16 |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下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