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BN*** | 2024-12-09 | 駕駛機(jī)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