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Y·A***J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