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G·6***7 | 2024-09-27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