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hem*** | 2024-10-22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臄z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