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68*** | 2024-08-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biāo)準(zhǔn)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