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4***6 | 2024-08-30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