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P9*** | 2024-07-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7-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2-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0-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7-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2-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9-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1-2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2-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7-2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1-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2-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2-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8-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1-2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7-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0-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2-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10-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EP9*** | 2024-07-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