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Y·9***8 | 2024-09-10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