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69*** | 2024-08-30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69*** | 2024-11-01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69*** | 2024-12-21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69*** | 2024-07-31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69*** | 2024-08-01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69*** | 2024-11-18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吉B69*** | 2024-08-31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