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CJW*** | 2024-12-0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JW*** | 2024-10-05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JW*** | 2024-07-05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JW*** | 2024-07-2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JW*** | 2024-10-11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10-14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11-21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08-0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09-04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08-0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KE2*** | 2024-09-16 | 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11-13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10-31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07-1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08-1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KE2*** | 2024-09-27 | 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07-21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C79*** | 2024-11-1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KE2*** | 2024-09-21 | 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00 | 未知 |
遼KE2*** | 2024-11-08 | 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