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A3*** | 2024-07-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吉CA3*** | 2024-12-25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