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6S*** | 2024-07-03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駕駛?cè)穗m在現(xiàn)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