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ABG***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駕駛?cè)司芙^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