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B11*** | 2024-08-31 | 逆向行駛 | 200 | 3 |
豫B11*** | 2024-09-22 | 逆向行駛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