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車船稅新標準

日喀則車船稅新標準按西藏車船稅新標準執(zhí)行,以下是西藏車船稅新標準相關內容:

西藏自治區(qū)車船稅稅目稅額表

稅目

計稅

單位

年基準稅額(元)

備注

發(fā)動機氣缸容量(排氣量)分檔

1.0升(含)以下的

每輛

60

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每輛

300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每輛

360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每輛

660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每輛

1200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每輛

2400

4.0升以上的

每輛

3600

大型客車

每輛

600

核定載客人數≧20人

中型客車

每輛

480

核定載客人數10-19人

貨車

半掛牽引車

整備質量每噸

16

三輪汽車

低速載貨汽車

客貨兩用車

掛車

整備質量每噸

8

專用作業(yè)車

整備質量每噸

16

(不包括拖拉機)

輪式專用機械車

整備質量每噸

16

摩托車

每輛

36

機動船舶(按凈噸位)

小于等于200噸

凈噸位每噸

3

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

200噸以上-2000(含)噸

4

2000噸以上-10000(含)噸

5

10000噸以上

6

游艇(按艇身長度)

不超過10(含)米

長度每米

600

輔助動力帆艇每米600元

10米以上-18(含)米

900

18米以上-30(含)米

1300

30米以上

2000

日喀則車船稅去哪里交

  一、車管所

  西藏自治區(qū)日喀則車管所

地址:扎德路14

電話:0892-8823505

  二、地稅局

  西藏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

  地址:西藏拉薩市北京中路51號

  聯系電話:0891-6834536

日喀則車船稅怎么交

導語:日喀則車船稅怎么交?車主指南為你提供日喀則車船稅繳納方式、繳納時間等相關信息。

日喀則車船稅怎么交

1、保險公司代收代繳:

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由保險公司代收代繳應該繳納的車船稅。在具體執(zhí)行時間上,由于各地準備的條件和時間的問題可能會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但原則上稅務總局規(guī)定從2007年7月1日起全國都要實行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做法。

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保險機構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因此,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時,應當一并繳納車船稅;如果已經自行申報繳納了車船稅,應當提供機動車的完稅證明。

2、自行繳納:

根據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時間,自己可到稅務機關自行繳納車船稅。已到地方稅務機關繳納了車船稅的納稅人,不需要在購買交強險時再次繳納車船稅。

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日喀則車船稅什么時候交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納稅期限: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日喀則車船稅需要什么資料

在《車船稅法》中就明確的告訴了購置車輛后新車主證明和資料。

納稅人申報繳納車船稅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機動車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及復印件。

(二)單位車輛,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單位應提供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個人車輛提供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三)機動車未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納稅人應提供車船購置發(fā)票、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等有效合法憑證及復印件。

(四)對除拖拉機、軍隊和武警專用車輛、警用車輛以外的免稅車輛需提供主管地稅機關出具的免稅證明及復印件。

(五)已完稅的機動車,需提供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出具的本年度完稅憑證及復印件。

(六)主管地稅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日喀則車船稅怎么查詢

車船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互聯網登錄日喀則地方稅務局網站進行查詢;或者持機動車行駛證到日喀則主管地稅機關車船稅代征點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