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78*** | 2024-08-09 | 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