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GV***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粵LQ6*** | 2024-07-29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