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75*** | 2024-07-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