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31*** | 2024-11-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dá)20%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