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3***1 | 2024-12-0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