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25*** | 2024-11-2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