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35*** | 2024-11-10 | 不按規(guī)定停車 | 200 | 未知 |
豫C35*** | 2024-11-23 | 不按規(guī)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