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62*** | 2024-11-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