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26*** | 2024-12-18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