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09***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