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26*** | 2024-10-26 | 不按規(guī)定停車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