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32*** | 2024-11-26 | 不按導(dǎo)向車道行駛 | 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biāo)準(zhǔn)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當(dāng)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