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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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D10*** | 2024-12-0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biāo)準(zhǔn)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