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K2*** | 2024-10-2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粵MR3***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