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6P*** | 2024-12-2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6P*** | 2024-09-2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6P*** | 2024-10-14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6P*** | 2024-08-2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6P*** | 2024-12-14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6P*** | 2024-11-21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BV9*** | 2024-08-27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