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3L*** | 2024-07-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