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14*** | 2024-10-31 |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