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6A*** | 2024-08-22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碾娮友郏ǔS袃煞N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