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85*** | 2024-07-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蘇DB6*** | 2024-07-2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