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19*** | 2024-07-0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