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18*** | 2024-08-31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R18*** | 2024-11-06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R18*** | 2024-11-04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RYQ*** | 2024-12-13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biāo)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